政保科 59750259 户籍科 59750266 治安科 59750270 监控室 59750271 校园110 59750110 法制办公室 59750269 消防科 59750119 门禁办 59750272
湖北工业大学保卫部(处)岗位责任制
一、部门基本职责
(一)保卫部(处)工作职责
1.负责全校治安工作。
2.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及出国(境)人员的政审工作。
3.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4.负责学校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取缔摆摊设点,协助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;负责校园交通管理。
5.负责学校消防工作;负责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、有毒物品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;负责校园110工作;负责校园技防设备的维护管理。
6.负责全校集体户口、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,组织办理学生居民身份证。
7.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各类刑事、治安案件。
8.负责各单位保卫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。
(二)政保科工作职责
1.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,树立敌情观念,努力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。
2.积极慎重开展敌情社情调查工作,反间防谍,维护国家安全。
3.建立信息网络,疏通信息渠道,物建秘密力量,搞好阵地控制。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、准确了解、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。
4.协助有关部门、单位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,加强对他们出国前的安全教育,并做好出国人员的回访工作。
5.配合有关部门、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,并做到情况明、底数清。
6.准确掌握全校高科技人员、高科技项目的情况,并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;加强科技情报信息工作。
7.协助、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、政治事件和涉外事件。
8.负责管理校内学生及教工的集体户口,做好居民身份证的登记、换发工作。
9.负责对校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监督和管理。
10.完成处(部)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治安科工作职责
1.配合有关部门、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,提高他们预防犯罪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。
2.协助各级群防群治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。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督促治安隐患整改工作。
3.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。
4.负责查处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,协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查处重大交通事故。
5.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审查及保卫工作。
6.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掌握治安动态和各种不安全因素,做好控制工作。
7.领导报警中心工作。
8.完成处(部)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四)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1.24小时校内巡逻,接受报警求助,急救任务。
2.制止、平息各类突发事件、群体事件,调解民事纠纷。
3.及时发现和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案件、灾害事故,协助业务科组织现场人员抢险救灾。
4.救助校园内受伤、患病、遇险的学生及员工。
5.接受教职员工服务性项目求助。
6.负责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,严格按照《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》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执法。
7.维护好大型集会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,确保安全。
8.保护好各类案件和事故的现场。
9.完成处(部)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五)消防办公室工作职责
1.负责督促和检查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情况,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。
2.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
3.负责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,普及消防知识教育。
4.负责防火安全工作,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查处违章和火灾。
5.负责防火要害部位的确定,建立防火档案,落实防火责任制。
6.负责办理临时用火、用电证。
7.负责消防器材的采购、分配和维修。
(六)交通管理科工作职责
1.切实做好校门管理工作,严格控制外来借道穿行车辆。
2.负责校园交通安全规划,负责校园交通标志、设施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。
3.负责校内“三无”机动车辆的收缴。
4.纠正校园内违章车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5.负责校内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。
6.负责门禁卡的后期维修及更换。
7.负责校内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指挥。
(七)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
1.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管理措施。
2.做好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及时与校有关部门核定流动人口信息,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规范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。
3.加强对校内物业门卫人员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及业务能力。
4.做好校公共楼宇门卫人员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、登记、备案。
5.采取多种形式(广播、横幅、展板、校园网等)积极做好师生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。
6.负责新生进校后的安全法制教育。
7.根据发案情况,针对性加强师生的宣传教育。
二、部门岗位职责
(一)保卫部(处)部(处)长——(办公室111 办公电话027-59750258)
1.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主持处内日常工作,健全工作制度,定期召开处务会议,交流情况,布置任务、检查岗位责任执行情况,审核处内起草的各种文稿。
2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以及保卫工作的各项法律、法规,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。
3.负责制定全校的保卫工作计划,并认真组织落实,当好校党委的参谋、助手。
4.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及学校的工作部署,制定保卫工作方案,并认真组织落实。
5.建立健全各项保卫工作规章制度,制定保卫工作方案,并认真组织落实。
6.负责组织落实治安管理、交通管理、防火安全等各项工作措施,组织查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,以及火灾和灾害事故。
7.发生重要案件和事故,要亲临现场,做好勘察的组织、指导工作,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,提出破案方案和意见,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。
8.负责学校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、防火安全委员会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9.强化队伍建设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努力带出一支政治合格、业务过硬的保卫队伍。
10.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保卫部(处)副部(处)长——(办公室110,办公电话027-59492929)
1.根据处计划,具体组织实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2.分管校内政保、国家安全、调查研究、出入境以及处内政治思想工作。
3.发生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,要亲临现场,组织指导工作,并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有关机关报告。
4.积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。
5.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以及兄弟单位做好有关工作。
6.完成党委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保卫部(处)副部(处)长——(办公室107,办公电话027-59490789)
1.根据处计划,具体组织实施全校的治安、消防工作。
2.分管校内治安、消防、机密要害部位保卫,并协助保密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。
4.对于来校的主要外宾和首长以及国际学术会议,要亲临现场,组织指挥,确保安全。
5.负责学校门卫岗亭的管理工作。
(四)政保科(办公室102 办公电话027-59750259)
1.根据政保科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2.负责制定每学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做好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4.负责院内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工作。
5.制定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实施秘密力量建设规划。
6.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、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。
7.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(五)治安科(办公室105,办公电话027-59750270)
1.根据治安科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全科每学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按照本科工作职责,对各项工作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,将工作落实到人。
4.要亲临发案现场,负责治安、刑事案件的查处, 协调与公安机关的关系。
5.经常深入二、三级单位,抓整改、查隐患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6.落实“三防”措施,强化技术防范,加强治安管理,确保要害部位、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安全。
7.领导校园监控中心工作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(六)消防科(办公室103,办公电话027-59750119)
1. 根据消防科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2. 负责制定学期、学年工作目标,组织实施工作计划,作好科室年度总结。
3. 准确掌握全校安全防火情况,针对易燃易爆、重点部位制定预防措施,并加以落实。
4.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,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。
5. 对全校的消防设施、器材进行有效管理。
6. 负责全校师生和校内安保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。
7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七)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(办公室109,办公电话027-59750269)
1.根据法制宣传办公室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学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负责学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4.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宣传工作。
5.负责校内公共楼宇门卫人员的登记审查及业务培训工作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八)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主任(办公电话027-59750110 )
1.在保卫处(部)领导下,按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职责范围主持工作,完成师生员工的报警及救助;
2.每学期要制定工作计划,每周要召开一次中心例会,总结、布置中心工作,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政治、业务,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;
3.随时督促、检查队员工作进展情况,按中心职责,严格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;
4.带领“校园110”全体人员,不怕苦、不怕累,团结一心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真正将服务育人
工作落到实处;
5.加强自身政治、业务学习,注意总结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;
6.每月向处长汇报一次工作,重大问题要随时请示报告;
7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九)政保科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59750259)
1.加强敌情观念,积极慎重地开展敌情调查工作,物建秘密力量,及时了解、掌握各种敌情动态。
2.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,广辟情报信息渠道,注意掌握各层次的情报信息。对获得的情报信息要快速整理,及时上报。
3.做好出国人员的审查、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,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及安全教育工作。
4.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、教师、留学生及临时来华的保卫工作,并掌握其活动情况。
5.掌握全校科研项目情况,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卫、保密工作。
6.了解、掌握社团组织情况,做到人数清、情况明。
7.加强敏感时期、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的掌控,确保政治稳定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)集体户口管理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 59750266 )
1.按< <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>>和户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,认真做好集体户口的规范管理工作。
2.做好学生及单身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登记立户和上报审批备案工作,做到登记项目齐全,变动及时掌握,数字准确,无差错。
3.按有关管理规定,认真做好户口月报和年终统计上报工作,要求按时、规范、准确,无差错。
4.做好户口的分类建档和原始材料按规范整理归档工作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一)综合办公室(办公电话027-59750268)
1.根据学院和上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负责做好全处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,积极为各科提供服务。
2.负责做好学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文件特别是“三密”文件的登记、编号、传递、归档、保管工作。
3.负责本处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和信息的收集、上报、反馈工作。
4.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的汇总上报工作。
5.负责全处印章、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,严格遵守使用管理规定,做到未经审批不得使用。
6.负责全处性的日常接待和失物招领工作,处理好来信、来访事宜。
7.积极做好全处后勤及职工福利工作。
(十二)治安科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59750270)
1.参加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和院内交通事故。
2.负责校内治安要害部位、集体宿舍及公共场所的职能管理、检查工作,及时督促治安隐患的整改。
3.物建、考核、使用治安耳目,积极培养治安积极分。
4.对校内的治安重点人口进行等级造册,规范管理。
5.负责全科的内勤工作,建立健全保卫档案。
6.负责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,具体指导各系学生会保卫部的安全值班工作。
7.参加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,依法办案、文明办案。
8.负责赃款、赃物的登记造冊和保管工作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三)消防科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 59750119 )
1.认真贯彻执行< 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>>,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的教育、管理。
2.贯彻“以防为主,以消为辅,消防结合”的方针,逐级落实防火责任人,认真落实防火责任人的职责。
3.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,使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。
4.依照< <武汉市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>>,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降低发案率。
5.负责防火安全检查工作,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
6.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四)校园监控中心值班员(办公电话027-59750271 )
1.加强责任心,坚守岗位,高度警惕,保守机密。
2.熟悉设备操作规程,严格按照规程操作,不得随意调节设备。
3.发生火警、盗警应立即报告,如属误报应查明原因并作详细记录。
4.做好用户布防记录,对用户尚未布防的应查明原因,并电话通知用户责任人布控。
5.爱护报警设备,若报警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。
6.完成处长、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五)法制宣传科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59750269 )
1.做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规范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。
2. 加强对校内物业门卫人员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及业务能力。
3.做好校公共楼宇门卫人员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、登记、备案。
4.采取多种形式积极(广播、横幅、展板、校园网等)做好师生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。
5.负责新生进校后的安全法制教育。
6.根据发案情况,针对性加强师生的宣传教育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(十六)车辆门禁工作人员(办公电话027-59750272 )
1.负责校大门门禁卡软件的熟悉、操作。
2.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负责收集门禁卡相关资料的收集、装订。
3.负责门禁卡资料的审查,确定校内及校外门禁卡的范围确定。
4.在审查的基础上,负责校内及校外门禁卡的发放、收费及补办。
5.因特殊情况需要发放门禁卡,需请示处领导后予以发放。
6.加强与厂家售后的联系,及时处理门禁卡使用中出现的问题。
7.负责对校大门门卫人员操作系统的培训及指导。
(十七)“校园110”救助服务中心队员(“校园110”救助服务中心,办公电话027-59750110 )
1.认真履行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承诺,确立服务意识,出警人员要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,出警时要
使用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,对待师生不准冷、硬、横、冲。
2.非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时,面对师生要做到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。
3.严格执行“校园110”报警求助服务中心考勤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中途脱岗,遵守请销假制度。严禁在工作、值班、午休时,喝酒、赌博、打麻将、玩扑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;严禁酒后出勤执警;杜绝酒后驾车。
4.严格遵守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有关着装规定,出警人员必须着装整齐,佩戴有关标志,严禁着装出校园。
5.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工作,制止校园内各类违法、违纪、违章行为。
6.负责校园交通秩序,有权纠查各种违章驾车行为。
7.协助保卫干部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。
8.熟悉治安、防火要害部位、重点单位及校内地下消火栓的位置、会使用灭火器材,对初期火灾能及时发现和补救。
9.负责案件、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,协助保卫干部查破案件、调查火灾。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八)校大门门卫
1.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不早退;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。
2.门卫人员上岗时,必须着装整齐,举止端庄,文明值勤。
3.熟练操作智能门禁系统,加强机动车管理,严禁借道穿行车辆进入校园,高峰期指挥校大门交通,确保校园大门交通畅通。
4.保持校门周边无机动车乱停乱放。
5.提高警惕,严格盘查可疑的出入人员、车辆所携带的物品。
6.值班室内,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入内,未经批准不得留人住宿,门房电话一般不予外借。
7.值班室内未经批准不得接收寄存物品,特殊情况经值班人员同意,暂放物品不得过夜。
8.不准酒后上岗,不准干私活,不准打扑克、下棋等娱乐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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