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(处)
常用电话

政保科 59750259   户籍科 59750266 
治安科 59750270   监控室 59750271 
校园110 59750110  法制办公室 59750269 
消防科 59750119   门禁办 59750272

组织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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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政保科科长——刘勇(男,保卫处(部)政保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59750259)

   1.根据政保科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   2.负责制定每学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   3.负责做好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   4.负责院内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口管理工作。
   5.制定国家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实施秘密力量建设规划。
   6.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、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。
   7.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
(二)治安科科长——杨磊(男,保卫处(部)治安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70)
   1.根据治安科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   2.负责制定全科每学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   3.按照本科工作职责,对各项工作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,将工作落实到人。
   4.要亲临发案现场,负责治安、刑事案件的查处, 协调与公安机关的关系。
   5.经常深入二、三级单位,抓整改、查隐患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   6.落实“三防”措施,强化技术防范,加强治安管理,确保要害部位、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安全。
   7.领导校园监控中心工作。
   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消防科科长——王文斌(男,保卫处(部)消防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110)
   1. 根据消防科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   2. 负责制定学期、学年工作目标,组织实施工作计划,作好科室年度总结。
   3. 准确掌握全校安全防火情况,针对易燃易爆、重点部位制定预防措施,并加以落实。
   4.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,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。
   5. 对全校的消防设施、器材进行有效管理。
   6. 负责全校师生和校内安保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。
   7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四)主任科员——闫义(男,保卫处(部)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69)
   1.根据法制宣传办公室的职责主持日常工作。
   2.负责制定学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   3.负责学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   4.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宣传工作。
   5.负责校内公共楼宇门卫人员的登记审查及业务培训工作。
   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五)交通管理科科长——陶德顺(男,保卫处(部)交通管理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590872)
   1.根据交通管理科的职责范围主持日常工作。
   2.负责制定全科学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   3.带领全体队员做好校门管理、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。
   4.负责对全科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法制教育和文明执勤教育以及业务训练,提高队员的政治、

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。
   5.经常深入各值勤点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,做好全体队员的考核工作。
   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六)政保科副科长——饶琳玲(女,保卫处(部)户政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 59750266)
   1.加强敌情观念,积极慎重地开展敌情调查工作,物件秘密力量,及时了解、掌握各种 敌情动态。
   2.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,广辟情报信息渠道,注意掌握各层次情报信息。对获得的情报信息要快

速整理,及时上报。
   3.做好出国人员审查、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,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及安全

教育工作。
   4.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、教师、留学生及临时来华人员的保卫工作,并掌握其活动情况。
   5.掌握全校科研项目情况,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卫、保密工作。
   6.了解、掌握社团组织情况,做到人数清、情况明。
   7.负责学生户籍管理工作。
(七)治安科副科长——许世清(男,监控室,办公电话027- 59750271)
   1.协助科长工作。
   2.参加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和院内交通事故。
   3.主管全处的消防工作,建立健全防火档案。
   4.负责保管消防器材、设备,使之处于良好状态。
   5.具体指导全院二、三级单位消防工作,定期检查防火重点部位和防盗部位。
   6.物建、考核、使用治安耳目,培养治安积极分子。
   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.

(八)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主任——梅成龙(男,“校园110”救助服务中心,办公电话027-59750110 )
   1.在保卫处(部)领导下,按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职责范围主持工作,完成师生员工的报

警及救助;
   2.每学期要制定工作计划,每周要召开一次中心例会,总结、布置中心工作,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政

治、业务,不断提高队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;
   3.随时督促、检查队员工作进展情况,按中心职责,严格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;
   4.带领“校园110”全体人员,不怕苦、不怕累,团结一心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真正将服务育人

工作落到实处;
   5.加强自身政治、业务学习,注意总结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;
   6.每月向处长汇报一次工作,重大问题要随时请示报告;
   7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九)政保岗位——谈曦(男,政保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59)
   1.加强敌情观念,积极慎重地开展敌情调查工作,物建秘密力量,及时了解、掌握各种敌情动态。
   2.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,广辟情报信息渠道,注意掌握各层次的情报信息。对获得的情报信息要

快速整理,及时上报。
   3.做好出国人员的审查、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,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及安

全教育工作。
   4.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、教师、留学生及临时来华的保卫工作,并掌握其活动情况。
   5.掌握全校科研项目情况,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卫、保密工作。
   6.了解、掌握社团组织情况,做到人数清、情况明。
   7.加强敏感时期、重点时期重点人员的掌控,确保政治稳定。
   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十)集体户口管理——李振兴(男,保卫处(部)户政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 59750266 )
   1.按< <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>>和户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,认真做好集体户口的规范管理工    

作。
   2.做好学生及单身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登记立户和上报审批备案工作,做到登记项目齐全,变动及时

掌握,数字准确,无差错。
   3.按有关管理规定,认真做好户口月报和年终统计上报工作,要求按时、规范、准确,无差错。
   4.做好户口的分类建档和原始材料按规范整理归档工作。
   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三)处内勤工作——杨玥(女,保卫处(部)处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68)
   1.根据学院和上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负责做好全处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管理

工作,积极为各科提供服务。
   2.负责做好学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文件特别是“三密”文件的登记、编号、传递、归档、保管

工作。
   3.负责本处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和信息的收集、上报、反馈工作。
   4.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的汇总上报工作。
   5.负责全处印章、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,严格遵守使用管理规定,做到未经审批不得使用。
   6.负责全处性的日常接待和失物招领工作,处理好来信、来访事宜。
   7.积极做好全处后勤及职工福利工作。
   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一)治安科工作人员——杨磊、孙国桥(男,保卫处(部)治安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70)
   1.参加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和院内交通事故。
   2.负责校内治安要害部位、集体宿舍及公共场所的职能管理、检查工作,及时督促治安隐患的整改


   3.物建、考核、使用治安耳目,积极培养治安积极分。
   4.对校内的治安重点人口进行等级造册,规范管理。
   5.负责全科的内勤工作,建立健全保卫档案。
   6.负责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,具体指导各系学生会保卫部的安全值班工作。
   7.参加查处治安、刑事案件,依法办案、文明办案。
   8.负责赃款、赃物的登记造冊和保管工作。
   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二)消防工作人员——高清、任一帆(保卫处(部)消防科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 59750119 )
   1.认真贯彻执行< 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>>,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的教育、管理。    
   2.贯彻“以防为主,以消为辅,消防结合”的方针,逐级落实防火责任人,认真落实防火责任人的

职责。
   3.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,使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。
   4.依照< <武汉市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>>,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   

,降低发案率。
   5.负责防火安全检查工作,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
   6.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
   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三)校园监控中心值班员(监控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71 )
   1.加强责任心,坚守岗位,高度警惕,保守机密。
   2.熟悉设备操作规程,严格按照规程操作,不得随意调节设备。
   3.发生火警、盗警应立即报告,如属误报应查明原因并作详细记录。
   4.做好用户布防记录,对用户尚未布防的应查明原因,并电话通知用户责任人布控。
   5.爱护报警设备,若报警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。
   6.完成处长、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四)法制宣传科工作人员——冯维光(男,保卫处(部)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69
   1.做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规范流动人口的档案管理。
   2. 加强对校内物业门卫人员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及业务能力。
   3.做好校公共楼宇门卫人员的信息采集及登记,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、登记、备案。
   4.采取多种形式积极(广播、横幅、展板、校园网等)做好师生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。
   5.负责新生进校后的安全法制教育。
   6.根据发案情况,针对性加强师生的宣传教育。
   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(十五)门禁卡办理人员——杨宗泽(男,保卫处(部)门禁卡办公室,办公电话027-59750272 )
   1.负责校大门门禁卡软件的熟悉、操作。
   2.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负责收集门禁卡相关资料的收集、装订。
   3.负责门禁卡资料的审查,确定校内及校外门禁卡的范围确定。
   4.在审查的基础上,负责校内及校外门禁卡的发放、收费及补办。
   5.因特殊情况需要发放门禁卡,需请示处领导后予以发放。
   6.加强与厂家售后的联系,及时处理门禁卡使用中出现的问题。
   7.负责对校大门门卫人员操作系统的培训及指导。
   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十六)“校园110”救助服务中心队员(“校园110”救助服务中心,办公电话027-59750110 )
   1.认真履行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承诺,确立服务意识,出警人员要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,出警时要

使用文明用语,礼貌待人,对待师生不准冷、硬、横、冲。
   2.非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时,面对师生要做到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。
   3.严格执行“校园110”报警求助服务中心考勤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中途脱岗,遵守请销假制

度。严禁在工作、值班、午休时,喝酒、赌博、打麻将、玩扑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;严禁酒后出勤执警

;杜绝酒后驾车。
   4.严格遵守“校园110”报警救助服务中心有关着装规定,出警人员必须着装整齐,佩戴有关标志,

严禁着装出校园。
   5.负责校园治安巡逻工作,制止校园内各类违法、违纪、违章行为。
   6.负责校园交通秩序,有权纠查各种违章驾车行为。
   7.协助保卫干部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重大活动的治安秩序。
   8.熟悉治安、防火要害部位、重点单位及校内地下消火栓的位置、会使用灭火器材,对初期火灾能

及时发现和补救。
   9.负责案件、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,协助保卫干部查破案件、调查火灾。
  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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