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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(三)

点击次数:次    更新时间:2026-05-27

全校师生员工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管理,改善校园交通秩序,净化校园环境,近期将开展校园非机动车清理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对象

废弃非机动车(含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)、未悬挂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、超标或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废弃非机动车:即日起,学校将对废弃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挂牌告知。请车主务必于2026年7月1日前将车辆自行妥善处置,不得滞留校园内。

2.未悬挂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、超标或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:请车主自通知之日起将车辆驶离校园,不得继续在校园内行驶。

上述两类车辆逾期未处理的,保卫处将进行专项清理并集中存放。

三、集中存放车辆的处理‌

请车主于2026年秋季开学后凭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,并妥善处置。2026年9月30日以后未认领的车辆,保卫处将按无主车辆依法依规处置。

四、特别提醒

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严禁买卖或转让。红色标识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0日,过期自动失效,届时将无法驶入校园。2026年7月31日起,保卫处将对校园内悬挂红色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。请2026届毕业生及时妥善处置个人车辆,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
特此通知。


保卫部(处)

2026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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