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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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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的通知

点击次数:次    更新时间:2025-06-11

各单位、广大师生员工: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,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,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(试行)有关规定,保卫部(处)拟启动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办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范围

学校在职职工、退休职工,各类服务保障人员以及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国际学院留学生、预科生和继续教育学生等人员在校园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。

二、办理时间

6月12日-6月30日8:30—17:30(周六、周日照常办理)

三、办理地点

图书馆负一楼连廊(大学生安全教育基地前)

四、办理流程

1.线上提交申请。车主线上通过“平安湖工大”公众号按流程上传有关资料(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),并提交申请。

2.线上资料审核。申请人所属相关单位通过小程序线上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。

3.现场核发安装通行标识。通过所在单位初步审核的车主,携带有关资料、骑行车辆前往指定地点办理(办理时间安排及所需资料见附件2),保卫部(处)工作人员对资料、信息进行复核,现场核发安装校园通行标识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及时将办理电动车通行标识的通知传达到师生员工,并指派专人做好本单位申办车辆的初审工作,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。

2.严格把关,认真负责。各单位严格核验申请材料,规范审核流程,提高工作质效,确保申报资料真实、完备、规范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流程图;

2.各类人员办理时间安排表;

3.各类人员申请登记表、承诺书。

保卫部(处)

2025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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