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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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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校内机动车免费授权的通知

点击次数:次    更新时间:2015-07-09

      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,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控制外来车辆借道穿行、借地停放,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外来车辆实行停车收费。为了方便校内车辆正常出入校园,根据有关规定,学校对校内车辆信息进行登记、核实和录入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 一、登记范围
       1、学校公务车(车主为湖北工业大学及所属单位)。
       2、车主为学校教职工(或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第一辆小型车辆(双职工限2辆小型车辆)。
       3、车主为学校聘用的合同工(或配偶)的第一辆小型车辆(人事处备案)。
       二、登记凭证
       以下车辆办理免费授权应由车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、及证件的复印件
       1、学校公车凭单位证明及行驶证办理;
       2、教职工车辆凭工作证(或教师证)及驾驶证、行驶证办理;
       3、教职工配偶车辆凭户口簿(或结婚证)、教职工工作证(或教师证)及本人驾驶证、行驶证办理;
       4、教职工父母、子女凭能证明彼此之间关系的户口薄或材料,教职工工作证(或教师证)及本人驾驶证、行驶证办理。
       5、学校聘用合同工(或配偶)凭劳动合同复印件、结婚证及本人驾驶证、行驶证办理;
       三、办理程序
       1、 车主提供各种凭证材料,填写附件2表格,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凭证及附件2的表格后,经过初审集中汇总填写附件1表格,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相关材料核实后在附件1表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保卫处;同时附件1表格的电子档发送至保卫处冯伟光的内部邮箱。
       2、保卫处根据提供授权所需的有效证明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经办人对是否符合办卡条件进行审核;
       3、对符合条件、手续齐全的,予以登记、免费授权;
       四、有关事项
       1、填报前,申请人根据通知及附件2的表格,确定申请办理的类别,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      2、请校内各单位将本单位职工办理免费授权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及附件1、附件2表格汇总后统一交至学校保卫处办公室,保卫处集中审核,其中附件1还需将电子档发送至保卫处冯伟光内部邮箱办公电话:59750272。收集资料时间:2015年5月10日-5月20日。
      3、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,严禁为校外车辆登记办理免费授权,一旦发现,将取消授权,并进行通报。

 保  卫  处
2015年5月6日

 

附件一:机动车授权信息表.xls

附件二:湖北工业大学机动车通行授权申请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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